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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著名商标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发表时间:2017-11-23 10:13:39 (2165)
  获得著名商标是许多公司梦寐以求的事情,很多人都想注册广州市著名商标。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你知道注册广州市著名商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要是不清楚,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个是广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机关?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广州市商标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广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管理处负责广州市著名商标的申请受理、初审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负责广州市著名商标的受理、推荐工作。

  二、广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原则和方式是什么?

  认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不限额、不分企业性质、不收费的原则。认定方式--实行集中认定和个案认定相结合,以集中认定为主。

  三、广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有哪些?

  1、申请人通过红盾网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递交到所在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递交申报材料时,须带同有关商标注册证、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行业协会排名证明等原件交所在地工商分局商广科核对。

  2、各工商分局对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材料递交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市工商局自收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负责对已受理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进行初审、实地考察和情况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4、征求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市食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相关单位的意见。

  5、市工商局召开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会,审查、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

  6、在报纸上公示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结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7、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发布公告,颁发证书、牌匾;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经核实后,不予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

  认定工作时间安排:4月进行市著名商标宣传发动工作;5月中旬启动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延续认定工作,5月下旬举办一期市著名商标企业培训班,6月为受理阶段,7月为材料审查阶段,8月完成整个认定工作。

  四、广州市著名商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国内注册商标或外国企业(含自然人)在中国注册并许可广州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商标;

  (二)商标持续使用三年以上;

  (三)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质量优良,并保持稳定;

  (五)商标所有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在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

  五、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的参考因素有哪些?

  (一)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近三年的销售额或或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净利润在50万元以上、税收在100万元以上,或在市内同行业中排名前20位;

  (二)商标宣传面大、覆盖地域广;

  (三)商标在较多国家(地区)注册或使用;

  (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出口量较大;

  (五)“老字号”企业长期使用的主要商标;

  (六)近三年获国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名牌产品的商标;

  (七)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商标;

  (八)获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使用的商标。

  六、商标注册人资料正在变更的,能否申报广州市著名商标?

  1、申请认定商标正在办理转让的,原则上不能申报广州市著名商标;

  2、申请认定商标正在办理地址变更或续展的,申请人需提交由商标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由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出具的商标变更(续展)受理收据;

  3、申请认定商标正在办理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需提交由商标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由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受理收据。

  七、如何计算申请认定的商标数量?

  1、在同一类别的相同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注册了多件不相同的商标,且在实际使用中为多个商标组合使用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以一件商标来认定;

  2、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注册了多件相同商标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以一件商标来认定;

  3、在不同类别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以多件商标来认定。

  八、填写《广州市著名商标申请表》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1、申请人应当在《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上盖章;

  2、由商标注册人申请的,申请人与商标注册人资料一致;

  3、由被许可使用外商商标的广州企业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应填写广州企业资料。

  (二)企业发展情况填写内容

  1.按申请表要求填写:企业占地面积、厂房建筑面积、生产线数量、员工人数、资产总额等项目。

  2.描述企业发展情况的部分应包括:企业发展历史;企业基本架构(即: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分布情况等);近三年企业在全国、全省或全市同行业的地位;企业是否拥有专门的技术中心、级别,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企业亮点(如:“老字号”企业、名牌产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重守”企业等);企业发展规划、目标(三年、五年、十年)。

  (三)企业商标发展和管理情况填写内容

  1、企业商标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2、企业商标发展历史、发展经验(重点介绍申报商标的发展历史、发展情况);

  3、申报商标在企业中的地位(可用使用申报商标的商品占企业所有商品年销量、年销额、利税的比重来表示);

  4、商标发展构想或商标战略;

  5、企业的商标管理规定;(需作为证明材料另附)

  6、如有许可他人使用本企业商标或者是作为被许可人使用他人商标的情况,请予以详细说明,并附送商标许可合同和备案证明;

  7、如属下列情况,应予以说明:“老字号”企业长期使用的主要商标;名牌产品使用的商标;高新技术商品上使用的商标;“重守”企业使用的商标;

  8、申报商标被侵害情况(选择项)。

  (四)商标最早使用证明

  1、最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发票、合同、广告。

  2、时间满三年的,可以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时间未满三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连续使用满三年证明。

  (五)商标标识实际使用情况证明

  1、简述该商标的使用情况;

  2、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如包装物、瓶贴、标签等;

  3、难以附送标识的可附照片,照片应能清晰地反映出申报商标的实际使用状态。

  (六)提交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的说明

  1、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

  2、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3、以上经济指标数额是指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被许可他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

  4、申请表中数据应与审计报告的数据相符。

  (七)提交财务报表的要求

  1、如申请企业只使用申请认定的商标,即所生产的全部商品或提供的全部服务都使用申请认定的商标,则可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如申请企业使用多个商标,则须提交针对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进行的专项审计报告。

  2、应提交的报表类型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有关财务报表应当加盖申请人的财务专用章。

  (八)纳税证明材料要求

  1、税收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2、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近三年的纳税证明文件,或提供申请人近三年的汇算清缴报告。如确实无法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可提交每年的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九)同行业排名证明要求

  1、应由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2、行业协会只能出具其对应级别的行业排名情况。

  3、证明内容应当指明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近三年的行业排名次序。不指明具体排名次序的,证明无效。

  (十)广告发布情况的提交要求

  1、专指企业申请认定商标申报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发布情况,包括广告宣传范围、投入费用、广告照片(复印件)、广告发票或广告合同等证明材料。

  2、按发布媒体分类填写广告宣传范围及投入费用。

  3、广告宣传范围应列明广告发布的城市或区域。

  4、应提交每年每一地区每一媒体1-2张主要的广告发票、广告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十一)申请认定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1、按国家、类别顺序列明。

  2、先列明已注册情况,再列明正在申请注册的情况。

  3、已注册的商标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含变更、续展、转让证明、许可合同)复印件;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应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十二)企业其他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1、指企业除申请认定的商标外,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包括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2、应按商标、国家、类别顺序列明,先列明已注册情况,再列明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情况。

  3、已注册的商标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含变更、续展、转让证明)复印件;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应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十三)使用申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1、国内销售或经营情况应按时间、销售或服务区域、销售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顺序列表说明。

  2、应提交相关的销售或服务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每年每一销售或服务区域应提供1-2张主要销售或服务发票或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十四)使用申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1、按时间、销售或服务国家(地区)、销售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顺序列表说明。

  2、每年每一国家或地区请提供1-2张销售或服务发票、或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出口报关单应能反映出口商品为使用申报商标的申报商品。

  (十五)证明申请认定商标著名的其他文件

  1、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励证书等。

  2、应按时间顺序列出获奖项目,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获得ISO和其它国际认证的请予以列明。

  (十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如申请人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或其他组织进行著名商标申请的,须按《申请表》中第4页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商标注册人签名。

  九、申请延续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的,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广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申请的条件:

  1)申请延续认定的商标必须是广州市著名商标;

  2)延续申请必须由广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提出,或者由商标所有人委托被许可人提出;

  3)申请延续的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已满3年。

  2、办理延续认定申请的程序按照《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适用认定申请程序。

  3、申请延续认定的著名商标和商品(服务项目)应当是原认定的商标和商品(服务项目)。如果申请延续认定的商标在原认定商标的基础上作了个性,申请延续认定的商品(服务项目)作了调整的,应说明修改(或调整)的原因及实际使用情况。

  4、申请延续认定市著名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州市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申请延续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3)在申请延续认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实际使用申请延续认定商标的照片;

  4)使用申请延续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和同行业排名情况,以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5)广州市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6)申请延续认定商标近三年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十、申请材料的装订有哪些要求?

  1、申请材料分为《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两部分,两部分材料须合并成册、统一以A4纸装订;

  2、证明材料应有详细的目录和页码;

  3、相关复印件材料应该清晰、真实。

  十一、制作申请商标图样和演示幻灯片的要求有哪些?

  1、申请人须提交申请商标图样。申请商标图样主要用于认定评审、公示及制作牌匾证书等环节,图样必须准确、清晰,以BMP或JPEG图形格式制作,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图片规格为5㎝×5㎝,文件不超过200KB。

  2、申请人须提交演示幻灯片。演示幻灯片主要用于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会上向各评委作演示,演示文件须用PowerPoint软件制作。演示幻灯片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全称、申请认定商品(服务)名称,申请认定商标图样。

  2)企业外景、生产线或办公场地照片各1张。

  3)申请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照片2张(须能清晰看到申请商标图样)

  4)代表企业亮点的证明材料1张。

  注: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整个PPT文件(演示幻灯片文件)不超过1.5MB。

  3、申请商标图样和演示幻灯片的提交。申请人须在网上申请时,将上述文件上传至网上。

  十二、如何索取申请表格?

  1、《广州市著名商标申请表》、《广州市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请表》、《广州市著名商标变更申请表》等表格,可以从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中“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下载,或在“著名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表格下载”中下载使用。

  2、申请人也可以到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各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免费索取以上表格。

  十三、如何在网上申报广州市著名商标?

  申请人需登录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点击“著名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注册用户后,按要求填报相关申报资料。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著名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的操作指南。

  十四、如何查看广州市著名商标受理、认定结果?

  申请人可以登录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的“著名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在“著名商标信息公告”栏中查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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