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东莞  佛山  长沙  杭州

188-2080-6866
财务
Financial knowledge知识

首页 > 财务知识 > 商标应用中的误区有哪些

商标应用中的误区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7-12-08 10:21:54 (2551)
  很多人都以为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可以随便使用。商标注册完成,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使用,还是有些条条框框的。关于商标注册成功之后的使用我们一定要了解。下面和立华星财务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使用中的误区吧!

  商标应用中的误区有哪些

  使用过程中随意“改造”、“拆解”商标
  
  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这意味着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采用注册时的范本。
  
  比方说,该“泸州老窖”商标,很明显是由三部分组成。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只是用其中的部分,同时也不能变更其字体。这是从商标本身来说。
  
  此外,如果商标注册时规定了使用颜色,则注册成功后只能使用该颜色。
  
  公司改名、搬迁商标没变更
  
  再说说商标所有人方面。如A公司申请了某商标,之后改名为B,或者公司的地址发生了变更。此时,商标也应当及时变更。
  
  不及时变更商标有被撤销的风险。如果他人对其注册商标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请求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根据之前的地址联系不到该商标注册人,注册人失去答辩的机会。商标局便会认为其拒绝答辩,撤销其注册商标。同时,如果注册人的名义发生变更,必然无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册人名义使用商标的证据,实际使用证据可能会不被采纳。这样势必会影响商标评审裁定结果,对注册人造成不利影响。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将个人注册的商标用于公司
  
  由某一自然人注册的商标,该自然人可能是某公司的法人代表,于是想当然地认为用于自己的公司合情合理,其实不然。一方面对于公司的合伙人或股东而言,用着别人的商标,在法律层面上,该公司不是该商标的权利人。一旦分道扬镳,作为承载公司商誉的商标被申请人一并带走,也只能无可奈何。另一方面,公司使用该商标,不能作为该商标注册人使用商标的证据,一旦被人提出撤销,要求提供使用证据,处理起来也不轻松。
  
  超范围使用
  
  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项目使用,超范围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TM和®乱标

  

  TM是trademark的缩写,®则是registered的缩写。一般而言,标注TM是表明该标志是当做商标使用,表达的是一种是用倾向,其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而标注®则在于告诉消费者,这个商标已经注册过了,具有法律效力。在未注册成功的商标上标注®要付法律责任。


  以上分享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注册、转让知识,敬请关注立华星财务。如果需要代办注册公司、注册商标、购买转让商标、代理记账等服务,欢迎拨打立华星客户服务热线。立华星专业提供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

立华星财务目前全国各地均有分公司以及合作机构办理各种财税业务,我司业务涵盖: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进出口权,出口退税代办等多元化业务,如有需要可拨打电话18820806866(微信同号),或点击在线咨询
广州总部
咨询电话: 188-2080-6866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gz@360lihu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富路19号5楼
东莞
咨询电话: 159-9972-0086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dg@360lihua.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工贸大厦501
佛山
咨询电话: 137-9002-6520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fs@360lihua.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三路宝塔路27号IDD创意城5楼全层
杭州
咨询电话: 139-5714-2380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hz@360lihu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7号1幢402-404室
长沙
咨询电话: 189-7514-1267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cs@360lihua.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26楼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