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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近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8-05-04 23:49:36 (2592)

  现在有很多相似的商标存在,让消费者混淆误认,买到山寨的产品。显着性越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被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越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商标是否近似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还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着性和知名度。接下来,立华星财税网为大家整理了什么是商标近似、商标近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审查组合商标近似的内容,请您阅读。




  一、什么是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


  例如:两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图形商标与另一组合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文字商标与另一图形商标所指同一事物、两商标的图形虽不近似但文字读音相同并无法区别其所指事物的、两商标虽然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义相同的,商标设计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体观察容易混淆的商标。


  二、如何认定商标近似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组合商标近似的审查标准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 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商标整体唿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3、商标的中文与其他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商标整体构成、唿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 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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