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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发票未开如何填报免税销售额
发表时间:2021-09-02 (1163)
  发生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那么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发票未开如何填报免税销售额呢?下面和立华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问题一: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发票未开,如何填报免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栏免税项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问题二:适用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已开专票跨月的如何处理?
  
  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作废原发票,再按照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问题三:疫情防控期间,无偿捐赠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发生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以上就是立华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的方法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浏览立华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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