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5-10-28
(2168)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是两种完全不同、但容易混淆的行政许可。它们核心的区别在于: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而劳务派遣公司是“雇主”。
以下为您详细阐述两者的区别: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性质:中介与服务平台。
商业模式:代表求职者寻找用人单位,或代表用人单位寻找求职者,为双方牵线搭桥,提供的是匹配服务。成功匹配后,人力资源公司向用人单位收取中介服务费(或向个人收费,但现行法规多禁止向个人收费)。
法律关系:人力资源公司与求职者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求职者与最终工作的单位之间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许可证:
性质:特殊的用工主体。
商业模式:劳务派遣公司自己招聘、雇佣员工,然后将这些员工派往用工单位(如某个工厂、银行)进行工作。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但工作和管理是在用工单位。
法律关系:形成了典型的“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它是法律意义上的雇主);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是用工关系(负责工作安排和指挥);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
简单比喻:
人力资源公司像“婚姻介绍所”,介绍男女双方认识,成功后介绍所的任务就完成了。
劳务派遣公司像“租赁公司”,它自己“拥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这些员工“租赁”给其他公司使用并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专门受《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专项规定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严格规范。
劳务派遣许可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且必须是实缴资本。
劳务派遣:服务内容非常单一和明确,就是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法律对派遣岗位有严格限制,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承担着雇主责任。作为法律上的雇主,必须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尤其是在无工作期间)、缴纳社会保险、承担工伤责任等。用工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下为您详细阐述两者的区别:
一、 核心性质与商业模式不同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性质:中介与服务平台。
商业模式:代表求职者寻找用人单位,或代表用人单位寻找求职者,为双方牵线搭桥,提供的是匹配服务。成功匹配后,人力资源公司向用人单位收取中介服务费(或向个人收费,但现行法规多禁止向个人收费)。
法律关系:人力资源公司与求职者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求职者与最终工作的单位之间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许可证:
性质:特殊的用工主体。
商业模式:劳务派遣公司自己招聘、雇佣员工,然后将这些员工派往用工单位(如某个工厂、银行)进行工作。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但工作和管理是在用工单位。
法律关系:形成了典型的“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它是法律意义上的雇主);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是用工关系(负责工作安排和指挥);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
简单比喻:
人力资源公司像“婚姻介绍所”,介绍男女双方认识,成功后介绍所的任务就完成了。
劳务派遣公司像“租赁公司”,它自己“拥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这些员工“租赁”给其他公司使用并收取费用。
二、 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专门受《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专项规定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严格规范。
三、 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劳务派遣许可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且必须是实缴资本。
四、 服务内容和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内容非常单一和明确,就是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法律对派遣岗位有严格限制,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五、 风险与责任承担不同
劳务派遣:承担着雇主责任。作为法律上的雇主,必须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尤其是在无工作期间)、缴纳社会保险、承担工伤责任等。用工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
热门财税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