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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的问题
作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项严谨的工作。核心是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合规。以下是您在开票前后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汇总自现行的税收规定。
一、 开具前:明确能否开具与业务真实性
这是最重要的一步,决定了发票的合法基础。
确保业务完全真实: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实的交易。税务机关强调“三个真实”原则,即交易真实、资金真实、发票真实。发票上的买卖双方、商品服务、金额数量等必须与实际业务完全吻合。
确认是否属于禁止开具的情形:并非所有业务都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常见情况按规定不得开具专票: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
销售免税的货物或服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计税等。
二、 开具时:确保票面信息准确无误
票面信息的准确性与合规性直接关系到购买方能否顺利抵扣。
内容填写准确完整:
购买方信息: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完整无误。
商品或服务信息: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需与实际交易一致,并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
税率或征收率:根据自身纳税义务和业务性质,选择正确的税率(如13%、9%、6%)或征收率(如3%)。免税业务不能开具专票。
细节提示:公司名称中的括号应使用中文全角格式;票面的规格型号等栏次如无必要,建议留空,填写错误可能导致发票被拒收。
签章与打印清晰合规: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均需加盖清晰完整的发票专用章,且印章上的税号须与企业税号一致。
所有内容应打印完整、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保持票面清洁。
三、 开具后:正确处理特殊情况
发票开具后,如遇业务变化或发票遗失,需按规定处理。
发票作废:仅限在开具当月,同时满足未进行销售记账、未报税,且能收回全部发票联次的情况下,可以在系统中作废并在纸质票上注明“作废”。
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按规定流程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发票丢失处理:万一发票丢失,处理方式依据丢失的联次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可凭销售方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和记账凭证。发现丢失后,应立即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四、 特别风险警示
务必避免触及以下严重风险:
虚开发票的严重后果:任何开具、接受或介绍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发票的行为,均属于虚开发票。这将面临高额罚款、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免税不等于不开票:销售免税产品或服务,虽然免征增值税,但仍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义务,只是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总而言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关键在于事前合规、事中严谨、事后规范。始终坚持以真实业务为基础,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可以有效规避绝大部分税务风险。
一、 开具前:明确能否开具与业务真实性
这是最重要的一步,决定了发票的合法基础。
确保业务完全真实: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实的交易。税务机关强调“三个真实”原则,即交易真实、资金真实、发票真实。发票上的买卖双方、商品服务、金额数量等必须与实际业务完全吻合。
确认是否属于禁止开具的情形:并非所有业务都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常见情况按规定不得开具专票: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
销售免税的货物或服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计税等。
二、 开具时:确保票面信息准确无误
票面信息的准确性与合规性直接关系到购买方能否顺利抵扣。
内容填写准确完整:
购买方信息: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完整无误。
商品或服务信息: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需与实际交易一致,并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
税率或征收率:根据自身纳税义务和业务性质,选择正确的税率(如13%、9%、6%)或征收率(如3%)。免税业务不能开具专票。
细节提示:公司名称中的括号应使用中文全角格式;票面的规格型号等栏次如无必要,建议留空,填写错误可能导致发票被拒收。
签章与打印清晰合规: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均需加盖清晰完整的发票专用章,且印章上的税号须与企业税号一致。
所有内容应打印完整、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保持票面清洁。
三、 开具后:正确处理特殊情况
发票开具后,如遇业务变化或发票遗失,需按规定处理。
发票作废:仅限在开具当月,同时满足未进行销售记账、未报税,且能收回全部发票联次的情况下,可以在系统中作废并在纸质票上注明“作废”。
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按规定流程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发票丢失处理:万一发票丢失,处理方式依据丢失的联次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可凭销售方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和记账凭证。发现丢失后,应立即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四、 特别风险警示
务必避免触及以下严重风险:
虚开发票的严重后果:任何开具、接受或介绍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发票的行为,均属于虚开发票。这将面临高额罚款、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免税不等于不开票:销售免税产品或服务,虽然免征增值税,但仍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义务,只是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总而言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关键在于事前合规、事中严谨、事后规范。始终坚持以真实业务为基础,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可以有效规避绝大部分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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