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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如何合理节税?

发表时间:2017-11-27 13:55:41 (6046)
     年底分红是企业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对自然人股东而言,一旦分红,就必须依据现行税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表面上数字很可观,可是扣税之后,缩水很大。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做到合法合规合理节税呢?

 

 

    目前最为普遍的方法,也是广受税务机关喜欢的方法就是自然人直接持股。有些股东会选择税收筹划空间相对较大的间接持股方式。

 

    当下,有两种间接持股方式,一是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

    有朋友会纳闷了,税率还是20%,没差啊?但是如果从公司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肯定是比自然人持股更具优势。

 

    另一种间接持股的方式即为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间接持股最大的好处则是可以将持股平台注册到税收洼地。对于注册到税收洼地的公司型持股平台,不仅可以实现资本运作的便利性,还能享受投资退出的低税负,同时也为合理节税提供了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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