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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撤销程序是怎样的

发表时间:2018-04-18 16:40:26 (2559)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注册的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注册后只能由注册人使用,如果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会构成商标侵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商标注册了,也有可能被撤销,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撤销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争议过程被撤销,二是在使用过程中被撤销。具体,商标侵权的撤销程序是怎样的?立华星财税网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怎样行使商标侵权的撤销程序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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