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东莞  佛山  长沙  杭州

188-2080-6866

首页 > 新闻资讯 > 财务负责人可以由股东担任吗

财务负责人可以由股东担任吗

发表时间:2018-04-19 23:32:40 (12915)

  相信大家都知识,每一个公司都有一个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担任,担任财务负责人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那么,财务负责人可以由股东担任吗?公司法人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吗?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有哪些规定?下面,立华星财税网为您详细解答。


  股东是否能做财务负责人


  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可以任职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的。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公司法人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吗


  当然不可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财务负责人做好报表给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为。


  税局收报表的窗口不会仔细这么多的,如果以后面对税务稽查时,这将会给你们带来很大不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从业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可见,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较一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更加严格。这是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所决定的。具体来说,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显然,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达到一般会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否则就不可能胜任本职工作,会计工作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


  2.专业技术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会计机构的行政领导,担负着组织、领导会计工作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重要职责,其行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会计机构负责人仅具备一般的从业资格当然不够,还必须对其任职技术资格条件加以严格规定。即要求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的其他条件。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应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即应能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处理经济业务,经济上的问题必然会在会计处理中反映出来,不能坚持原则,就不可能揭发已经出现的漏洞,就不会去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还可能犯下通同作弊的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工作经历。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作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显然是不行的,否则既会“误人子弟”,不能对下级实施有效的指导,更会贻误工作,造成经济损失。


  (3)政策业务水平。即应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有关法律、规章的规范。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不了解、不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管理知识,容易使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走入法律的“盲区”或“误区”,带来危险的后果。


  (4)组织能力。即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一种基本的领导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它对整个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十分关键的。


  (5)身体条件。即要求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会计工作劳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有较好的身体状况,以适应本职工作。

律枝网,提供专业公司法律文书、解决各种法律纠纷,可访问:http://www.lvzhilaw.com/
广州总部
咨询电话: 188-2080-6866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gz@360lihu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富路19号5楼
东莞
咨询电话: 159-9972-0086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dg@360lihua.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工贸大厦501
佛山
咨询电话: 137-9002-6520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fs@360lihua.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三路宝塔路27号IDD创意城5楼全层
杭州
咨询电话: 139-5714-2380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hz@360lihu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7号1幢402-404室
长沙
咨询电话: 189-7514-1267 Q Q :17264601
电子邮箱:cs@360lihua.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26楼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