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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抵扣需要认证吗?
根据中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必须经过“认证”或功能等效的“确认”环节,方能作为合法的抵扣凭证进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抵扣。
这里的“认证”概念,已经随着税收征管的电子化进程发生了演变和扩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主要途径:
一、 传统意义上的“扫描认证”
这是较早采用的方式,主要适用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需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专用扫描设备或软件,将纸质发票上的关键信息(如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额、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等)进行采集、解密,并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真伪和有效性校验。校验通过即视为认证成功。这种方式目前仍在使用,但应用范围已逐渐缩小。
二、 当前主流的“网上勾选确认”
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全面推行,对于通过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扣税凭证,绝大多数纳税人已采用更为便捷的“网上勾选确认”方式。
此方式下,纳税人登录所在地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平台会归集展示所有取得且尚未确认的扣税凭证信息。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计划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在平台上进行勾选操作并确认签名。该“确认”行为在法律效力上等同于完成了传统的“认证”,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必要前置程序。
核心要点总结:
1.必要性:无论是“扫描认证”还是“勾选确认”,都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强制性步骤。未经此环节,即使取得真实合法的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在当期申报抵扣。
2.时效性:纳税人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前,完成对上期所属期及以前取得发票的认证或确认工作。通常,用于抵扣当期税额的发票,必须在当期申报期之前完成确认。
3.合规性:该制度设计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发票数据的即时交叉比对,验证发票的真实性、唯一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篡改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款安全。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系统认可的“认证”或“确认”流程,这是确保进项税额合法、准确抵扣的核心技术环节和管理要求。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了解更多广州代理记账、注册公司知识,敬请关注立华星财务。如果需要代理记账、代办注册公司服务,欢迎拨打立华星客户服务热线咨询详情。立华星专业提供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
这里的“认证”概念,已经随着税收征管的电子化进程发生了演变和扩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主要途径:
一、 传统意义上的“扫描认证”
这是较早采用的方式,主要适用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需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专用扫描设备或软件,将纸质发票上的关键信息(如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额、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等)进行采集、解密,并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真伪和有效性校验。校验通过即视为认证成功。这种方式目前仍在使用,但应用范围已逐渐缩小。
二、 当前主流的“网上勾选确认”
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全面推行,对于通过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扣税凭证,绝大多数纳税人已采用更为便捷的“网上勾选确认”方式。
此方式下,纳税人登录所在地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平台会归集展示所有取得且尚未确认的扣税凭证信息。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计划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在平台上进行勾选操作并确认签名。该“确认”行为在法律效力上等同于完成了传统的“认证”,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必要前置程序。
核心要点总结:
1.必要性:无论是“扫描认证”还是“勾选确认”,都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强制性步骤。未经此环节,即使取得真实合法的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在当期申报抵扣。
2.时效性:纳税人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前,完成对上期所属期及以前取得发票的认证或确认工作。通常,用于抵扣当期税额的发票,必须在当期申报期之前完成确认。
3.合规性:该制度设计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发票数据的即时交叉比对,验证发票的真实性、唯一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篡改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款安全。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系统认可的“认证”或“确认”流程,这是确保进项税额合法、准确抵扣的核心技术环节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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