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出炉,人才吸引策略
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出炉,人才吸引策略
粤港澳大湾区才出炉不久,大湾区的各位成员就已经跃跃欲试了。在大湾区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人才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所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吸引人才,发布了各种政策,其中就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先知道政策具体内容吗?跟着立华星财务一起了解一下吧!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以上内容由立华星财务整理,如有不解之处,欢迎随时咨询立华星财务,竭诚为您服务!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以上内容由立华星财务整理,如有不解之处,欢迎随时咨询立华星财务,竭诚为您服务!
立华星财务目前全国各地均有分公司以及合作机构办理各种财税业务,我司业务涵盖: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进出口权,出口退税代办等多元化业务,如有需要可拨打电话18820806866(微信同号)。
- 01/30 [政策] 政策鼓励设计、咨询、法律等机构提升国际能力,市场前景如何?
- 01/29 [行业] 团播行业首次迎来统一规范!
- 01/28 [政策] 2026年国家将如何发展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
- 01/28 [行业] 物流与外贸行业新机遇:多式联运试点扩围如何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 01/27 [行业] 2026年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 01/27 [行业] 5G+工业互联网超2.3万个项目如何赋能千行百业?
- 01/27 [政策] 地方版政策出炉(以广州为例):对比国家政策,有哪些本地化加码与特色?
- 01/26 [政策] 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能拿多少补贴?
- 01/23 [政策]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 01/23 [政策] 个人转让创新企业CDR差价所得继续免税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