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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成功后,使用中擅自改动图样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商标注册成功后,擅自改动图样(包括颜色、字体、图形结构、要素组合等核心识别部分)将构成对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及相关规定,会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具体如下:
一、核心法律风险
丧失商标专用权保护,面临被“撤三”风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必须按照核准注册的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规范使用。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且限期不改正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撤三”程序)。
在“撤三”审查中,商标局审查的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的使用证据。擅自改动后的图样使用证据,通常不被认可为对原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若无法提供规范使用的有效证据,注册商标可能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
引发商标侵权风险
擅自改动的商标图样,可能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从而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许可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即构成侵权。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依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或法定赔偿确定。
导致行政处罚风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可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若改动的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使用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图样,市场监管部门可予以通报、罚款。
在商业活动中丧失法律保障,维权困难
在品牌维权(如打击假冒、侵权诉讼)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仅对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提供保护。
若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一致,维权主张可能不被支持,或需要额外证明改动后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同一性及知名度,极大增加维权成本和不确定性。
在品牌融资、并购、许可等商业活动中,不规范使用会影响商标的价值评估和法律状态稳定性,可能构成重大法律瑕疵。
无法主张未注册商标的知名权益
如果改动的幅度过大,可能被视为一个全新的、未注册的商标。即使该未注册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一定知名度,主张《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权益,举证难度极大、门槛高,且保护力度远不如已注册商标。
二、判断标准与应对建议
判断“改动”的尺度: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自行改变”,核心标准是改动是否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细微且非显著的改动(如不改变字体设计的等比例缩放、在不改变图形主体结构下的细线调整)风险较低。但涉及图形结构、汉字字体、字母设计、色彩组合、重要构图要素的增减或变形等,均属于高风险改动。
正确的应对策略:
规范使用:严格依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图样使用,确保所有商业活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网站、合同文书等)中的商标标识一致。
如需变更,重新申请:如果确需使用新的商标设计,最稳妥的方式是就新的图样另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获得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组合使用策略:若希望在已注册商标基础上增加其他元素,可将已注册商标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新元素明确区隔使用,并考虑将新组合另行申请注册。
及时纠正:如果已存在不规范使用情况,应立即停止,并统一规范至注册图样,同时注意留存规范使用的证据,以备应对可能的“撤三”程序。
总结而言,擅自改动注册商标图样是一项高风险行为,其本质是脱离了《商标法》的既定保护范围,可能导致商标权被撤销、陷入侵权纠纷、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在商业活动中丧失法律保护。保持商标使用的严格一致性,是维护商标权利稳定与价值的根本。
一、核心法律风险
丧失商标专用权保护,面临被“撤三”风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必须按照核准注册的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规范使用。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且限期不改正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撤三”程序)。
在“撤三”审查中,商标局审查的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的使用证据。擅自改动后的图样使用证据,通常不被认可为对原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若无法提供规范使用的有效证据,注册商标可能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
引发商标侵权风险
擅自改动的商标图样,可能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从而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许可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即构成侵权。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依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或法定赔偿确定。
导致行政处罚风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可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若改动的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使用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图样,市场监管部门可予以通报、罚款。
在商业活动中丧失法律保障,维权困难
在品牌维权(如打击假冒、侵权诉讼)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仅对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提供保护。
若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一致,维权主张可能不被支持,或需要额外证明改动后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同一性及知名度,极大增加维权成本和不确定性。
在品牌融资、并购、许可等商业活动中,不规范使用会影响商标的价值评估和法律状态稳定性,可能构成重大法律瑕疵。
无法主张未注册商标的知名权益
如果改动的幅度过大,可能被视为一个全新的、未注册的商标。即使该未注册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一定知名度,主张《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权益,举证难度极大、门槛高,且保护力度远不如已注册商标。
二、判断标准与应对建议
判断“改动”的尺度: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自行改变”,核心标准是改动是否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细微且非显著的改动(如不改变字体设计的等比例缩放、在不改变图形主体结构下的细线调整)风险较低。但涉及图形结构、汉字字体、字母设计、色彩组合、重要构图要素的增减或变形等,均属于高风险改动。
正确的应对策略:
规范使用:严格依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图样使用,确保所有商业活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网站、合同文书等)中的商标标识一致。
如需变更,重新申请:如果确需使用新的商标设计,最稳妥的方式是就新的图样另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获得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组合使用策略:若希望在已注册商标基础上增加其他元素,可将已注册商标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新元素明确区隔使用,并考虑将新组合另行申请注册。
及时纠正:如果已存在不规范使用情况,应立即停止,并统一规范至注册图样,同时注意留存规范使用的证据,以备应对可能的“撤三”程序。
总结而言,擅自改动注册商标图样是一项高风险行为,其本质是脱离了《商标法》的既定保护范围,可能导致商标权被撤销、陷入侵权纠纷、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在商业活动中丧失法律保护。保持商标使用的严格一致性,是维护商标权利稳定与价值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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